你们好!
我叫朵拉,是瓯越自强社的成员,受人之托,特地来申请帮助.
委托人叫郭家伟,安徽人士,蹲着行走,属一级残疾, 他的爱人,某氏(忘了姓什么),户籍在温州某福利院,平时靠代步车活动. 现居住于罗湾锦苑附近一间租地30多平米的小屋里,同住的还有一位郭家伟爱人福利院的姐妹,她是一位肓人.
近日,郭的爱人,抽到廉租房一间,在黄龙附近,这原本是一件十二分高兴的事,可廉租房的位置是在二楼,郭平时走路时,是靠双手按着双脚来走路的.上楼的话,是极为困难的. 而郭的爱人,平时就是靠代步车活动的,没有代步车,便是寸步难行.更何况是上二楼?!
这就是我今日来代为申请帮助的原因.
郭现在还在四处寻找设在一楼的廉租房,也找了政府帮忙,可政府给予的帮助也是"有限的",让他们低保户之间自行调节. 而现实中,属一级残疾的朋友,如分租得一楼的廉租房,又怎么会同意同别人分换呢?
2007年,9月5日,郭就要与有关部门签订租赁协议了(如果不签,便当是自动放弃了廉租房的使用权,往后也将没有再申请廉租房的资格, 每月只能领用国家504元的保障金).
时间紧迫,在未找到合适的廉租房之前,这设在二楼的廉租房的租赁合同是一定要签到了,签了合同之后,那郭一家就会马上帮到那里去住(现租的房子也已经到期了)
郭考虑到爱人,平时活动本来就不便,帮到廉租房之后,就更为不便了,所以希望能得到义工朋友们的帮助,在一个星期里,能有几天,来帮他爱人,到楼下去活动活动.
希望,182义工团的朋友,能及时通过审核,给予帮助. 我代表郭一家人,先谢谢你们了!
郭家伟:81393840
朵拉:15990741557
受托人:朵拉
2007.9.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