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帖自新浪及齐鲁晚报寿光民政局等网站:http://news.sina.com.cn/c/2007-09-11...2543051s.shtml
http://www.dzwww.com/shandong/等
寿光市民政局特别声明(一)
前段时间,自行组建的“寿光市爱心义工”和“寿光市吉他协会”未经登记,擅自开展活动,且在个别刊物上刊发招生广告,严重违反了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关于“未经批准,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,或者未经登记,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,由登记管理机构予以取缔,没收非法财产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”的规定。现责令其自行解散,否则将依法追究举办人的法律责任。
个别刊物应加强自律,不得报道未经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内容,不得为其刊发广告。
特此声明。
二○○七年八月九日
寿光市民政局(二)
非法组织“寿光市爱心义工”负责人于明效等人,不服从本局依法责令其解散的通告,不顾劝阻,继续勾结社会人员,煽动蛊惑,诋毁政府和我局,大肆利用网络论坛等媒体造谣惑众。经寿光市公安局立案调查,予以依法没收该组织非法财产,相关责任人,于明效等人已被刑事立案侦查,该组织其他负责人也已被处以拘留7-15天,及相应的罚款处理。
特此声明。
二○○七年九月十日